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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配资网站安全性 一周能源要闻(1129第41期)

发布日期:2024-12-28 11:41    点击次数:143

股票配资网站安全性 一周能源要闻(1129第41期)

一周能源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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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

第41期

国家发展改革委:深学笃行阐释习近平经济思想系列文章|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浙江实践和启示

生态环境部:思维导图来了!一图了解“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中国实践与世界贡献”智库报告

国家能源局:能源转型有序推进 折射经济发展浓浓绿意

国家能源局:章建华:全面贯彻实施能源法 推动能源法治再上新台阶

经济日报:以高水平安全保障新型电力系统高质量发展

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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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深学笃行阐释习近平经济思想系列文章|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浙江实践和启示

2024年8月15日,我们迎来第二个全国生态日。19年前的这一天,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首次作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论断。19年来,浙江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占全国1%的土地、3%的用水量、4.7%的人口、5%的能源消耗量,创造了全国6.5%的国内生产总值,经济总量稳居全国第一方阵,成为美丽中国建设的先行样板,相关经验做法对于统筹推进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启示借鉴意义。

一、背景情况

改革开放以来,浙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21世纪初全省人均GDP接近3000美元,但缺水、缺电、缺地现象显现,生态环境破坏事件时有发生,资源环境约束愈发趋紧,面临着“成长的烦恼”。2005年,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考察安吉县余村时,创造性、前瞻性地作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论断,强调“不要以环境为代价,去推动经济增长,因为这样的增长不是发展”,为浙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方向指引。19年来,浙江牢固树立并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大力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以占全国1%的土地、3%的用水量、4.7%的人口、5%的能源消耗量,创造了全国6.5%的国内生产总值,经济总量稳居全国第一方阵。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浙江始终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发展道路,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资源高效利用,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不断厚植高质量发展绿色底色,形成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典型经验和做法。

(一)坚持绿色发展,大力推动生产方式绿色低碳转型

浙江牢牢把握绿色发展方向,加快破解高质量发展面临的资源要素缺乏、发展动能减弱、发展空间受限、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等问题。坚持“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持续淘汰“散乱污”、培育“高精尖”,推进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在新旧动能转换中提升发展质量。绍兴市柯桥区素有“中国最大染缸”之称,2009年每染1米布需耗水12.7公斤,全年染布耗水量相当于20个西湖。2010年以来,柯桥打出“精简印染企业数量、提升印染设备档次、增加印染产品附加值”的“组合拳”,取得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2024年上半年,柯桥水质断面达标率较去年同期进一步提高3.6个百分点,柯桥中国轻纺城成交额达到1970.9亿元,同比增长9.4%。浙江经验辐射全国,比如河北借鉴浙江经验,大力推动钢铁企业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钢铁行业工业装备、环境治理水平大幅提升,截至2024年6月末,河北钢铁环保绩效A级企业已有39家,数量位居全国第一。向“绿”谋变、向“新”而行带动钢铁大省实现“绿色突围”,探索出一条经济转型升级、资源高效利用、环境持续改善的绿色发展新路。

(二)推动低碳发展,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浙江积极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大力发展新能源,聚焦风电、光伏、氢能、水电(含抽水蓄能)等重点领域,全面打造风、光、水、核等清洁能源供应体系,高质量建成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构建了具有全国竞争力的新能源产业体系。截至2023年底,浙江新能源装机容量超过5000万千瓦,提前2年完成“十四五”风光倍增目标,其中分布式光伏累计装机容量位居全国前列,新能源装机占比首次超过煤电。以新能源项目开发促进产业发展,以示范试点带动全面低碳转型,通过企业培大育强、创新能力提级、市场应用提档、产业集群打造等举措,形成了具有规模化、高端化、智能化的新能源产业制造基地。截至2023年底,浙江新能源产业产值规模超过6600亿元,光伏电池组件出口占全国总额的28.4%,其中光伏产业规模、光伏辅材企业数量和规模位居全国前列,光伏封装材料、光伏玻璃等市场占有率保持国际领先。同样是走“减碳增绿”之路,远在1700公里外的广西推动能源消费持续转型,革命老区百色市推动铝产业“二次创业”,田阳供电局、田林供电局、平果供电局等多个基层单位在需求端推广节能减排技术,为百色铝产业年节约标煤69773.4吨,折算节约电量2365.2万千瓦时,推动低碳发展迈上新台阶。

(三)促进循环发展,聚力破解资源环境约束

浙江大力实施全面节约战略,通过制度建设、示范带动、典型推广,大力发展循环经济。2007年,浙江开展国家循环经济试点省建设,先后印发实施“十二五”“十三五”“十四五”三个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制定实施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绿色经济培育、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等政策,为全省推进循环经济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实施四轮循环经济“911”行动计划,大力推进国家农业循环化经济试点省、国家级园区循环化改造试点、国家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国家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建设。组织开展五批省级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创新设立省级循环经济专项资金,总投资930亿元,推动70个省级以上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深化资源环境价格改革,相继建立系列差别化价格税收调节机制、出台分行业非居民用水定额管理办法等,在全国率先推行排污权、用水权、用能权等环境权益交易。2023年,浙江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超99%,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超97%、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率超92%、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超90%、废旧农膜回收率超94%,循环经济各项指标均位居全国前列。浙江经验在各地产生积极示范效应,比如江苏省太仓市东林村积极探索“一片田、一根草、一只羊、一袋肥”的“四个一”农业循环模式,形成“种植—秸秆饲料—养殖—有机肥料—种植”的生态循环闭环模式,每年节约饲料7000吨,土壤有机质含量逐年提高,通过“农牧循环”把“物尽其用”做到了极致。

(四)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拓宽绿水青山转化金山银山路径

浙江积极发挥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作用,做大做强生态富民产业,推动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持续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探索建设新安江—千岛湖生态环境共同保护合作区,在山区26县实行与生态产品总值(GEP)相挂钩的绿色发展财政奖补机制,年激励资金达1亿元以上。支持生态优势突出地区因地制宜探索生态产业化发展道路,涌现了丽水山耕、安吉白茶、仙居杨梅、诗路文化带、松阳古村落、莫干山民宿等一大批生态富民产业“金名片”,有力地推动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进一步缩小了地区差距。近年来,针对快速城市化带来的农村地区人荒、田荒、山荒“三荒”,以及由此引起的碎片化资源难聚合、社会资本难引进、优质资产难变现“三难”,浙江按照“分散化输入、集中式输出”模式积极打造两山合作社,探索将碎片化的山、水、林、田、湖、房等闲置低效生态资源“打包”,借助两山合作社集中开发利用,使其转变为资产和资本。同时,积极探索多元利益联结机制,创新出安吉“两入股三收益”、衢州资产储蓄分红等新模式,深化社会资本与村集体、农户之间的利益联结,加快实现生态富民惠民。截至2024年5月,全省共成立41家两山合作社(38家县级+3家市级),累计开发项目200余个、总投资560亿元,累计带动村集体超2000个、村集体增收超6.7亿元,辐射农户8万家。浙江经验深刻影响全国各地,北京市门头沟区炭厂村开展“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依山傍水打造神泉峡景区,兴起30家民俗接待户,2023年全村经济总收入1200万元,人均劳动所得超过2万元,实现了资源盘活、价值提升、农民增收的有机统一。

三、经验启示

浙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之所以取得突出成效,最根本在于习近平总书记的战略擘画和关怀指导,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经济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科学指引。我们要总结推广好、学习运用好浙江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验做法,落实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各项部署,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让人民群众在绿水青山中尽享自然之美、生命之美、生活之美。

(一)坚持党对经济工作的全面领导

浙江历届省委省政府一以贯之践行习近平总书记为浙江擘画的“八八战略”,牢固树立并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一任接着一任干,从“绿色浙江”到“生态浙江”再到“美丽浙江”,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浙江大地落地生根、开花结果。这启示我们,必须全面加强党对经济工作的领导,建立党政“一把手”亲自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久久为功、接续奋斗,一张蓝图绘到底。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浙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群众主体,坚持群众视角,从解决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入手,不断提供更多更好更优质的生态产品,推动生态为民、生态惠民、生态富民、生态利民。这启示我们,必须坚持人民至上,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既要创造更多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也要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三)坚持系统观念推动高质量发展

浙江坚持以系统观念谋划经济社会发展,正确处理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关系,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不断增强各项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这启示我们,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要着力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流通体系、消费体系,推进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调整,推动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让中华大地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

(作者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

文章转载自:国家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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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思维导图来了!一图了解“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中国实践与世界贡献”智库报告

文章转载自: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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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能源转型有序推进 折射经济发展浓浓绿意

近年来,我国能源低碳转型步伐持续加快,不断突破新型储能技术,大大提升可再生能源占比,有力保障了能源安全,为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注入了强劲动力。

国家能源局最新数据显示,截至10月底,全国累计发电装机容量约31.9亿千瓦,同比增长14.5%。其中,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约7.9亿千瓦,同比增长48.0%;风电装机容量约4.9亿千瓦,同比增长20.3%。

近期印发的《关于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到2025年全国可再生能源消费量要达到11亿吨标煤以上,2030年全国可再生能源消费量达到15亿吨标煤以上,为实现2030年碳达峰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今年以来,各地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稳步推进,交出了一份亮眼的成绩单。国家能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前三季度,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新增装机2.1亿千瓦,同比增长21%,占电力新增装机的86%。其中,水电新增797万千瓦,风电新增3912万千瓦,太阳能发电新增1.61亿千瓦,生物质发电新增137万千瓦,风电太阳能发电合计新增突破2亿千瓦,标志着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迈入新台阶。

在新疆,尼勒克风电光伏项目首期200万千瓦光伏成功并网,项目总装机容量达400万千瓦,包括320万千瓦光伏及80万千瓦风电,每年可提供80亿度清洁电力,节约原煤229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626万吨,并且还采用“板上发电、板下牧羊”的光牧互补模式,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在福建,全国首个批量化应用单机容量16兆瓦海上风电机组项目实现全容量并网,总装机容量达40万千瓦,项目全面投产后年设计上网电量可超16亿千瓦时,每年可节约标准煤约50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136万吨。

着力提升可再生能源安全可靠替代能力的同时,也要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可再生能源替代应用。河北某钢铁公司建设120万吨氢冶金示范工程,利用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取氢气,通过氢气直接还原铁的新工艺,大幅降低二氧化碳排放。在上海某港口物料运输中,其采用氢燃料电池作为集装车的动力,大大减少了二氧化碳排放。

业内专家建议,要积极引导工业向可再生能源富集、资源环境可承载地区有序转移,强化工业行业与可再生能源耦合发展,推动工业绿色微电网建设应用,推广可再生能源中低温热利用,探索建设风光氢氨醇一体化基地。

与此同时,技术创新也是推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关键。近年来,可再生能源技术不断取得突破,太阳能电池的转换效率不断提高、风力发电机的单机容量不断增大、储能技术的不断改进,这些技术进步大大提高了可再生能源的利用效率和可靠性,降低了生产成本。

新疆华电天山北麓基地61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依托煤电项目,采取风能、太阳能、火电、光热等多类型能源相互补充发电,结合储能技术的调峰调频,充分发挥了火电和储能设施的调节能力,极大提高电力供应的稳定性和可靠度;上海老港再生能源中心通过对干垃圾进行焚烧产生电能,一个抓斗一次抓取10吨垃圾,焚烧后相当于能产5500度的电,节约4吨的煤,湿垃圾则经过加工分离出毛油,可用于航空航天领域,剩下的残料发酵后产沼气用于发电,日均发电31万度。

“可再生能源的大规模发展需要与传统能源系统进行集成,形成灵活、高效的能源系统。”上述专家表示,要解决好可再生能源的间歇性和不稳定性问题,提高电力系统的灵活性和可靠性,大力发展储能技术、需求响应技术、智能电网等先进技术,更好应对可再生能源波动问题。(王绍绍)

(来源:人民网)

文章转载自:国家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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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章建华:全面贯彻实施能源法 推动能源法治再上新台阶

全面贯彻实施能源法 

推动能源法治再上新台阶

章建华

2024年11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能源法是能源领域基础性、统领性法律,集中阐述了我国能源工作大政方针、根本原则和制度体系,其颁布施行是我国能源法治体系建设的重要里程碑,为在法治轨道上推进能源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深刻认识能源法出台的重大意义

能源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攸关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制定能源法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成果,是全面贯彻“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的重大举措,对于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能源法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能源领域的生动实践。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提高立法质量,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加强顶层设计、总体谋划,破立并举、先立后破,筑牢根本制度,完善基本制度,创新重要制度。出台能源法,搭建起能源法律体系的四梁八柱,是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加快构建以能源法为统领、以能源单行法为主干、以能源行政法规和规章为重要组成部分的能源法律制度体系,对保障能源安全、优化能源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等具有重大意义。

能源法是能源安全新战略上升为国家意志的集中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为新时代能源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十年来,在能源安全新战略指引下,我国能源领域确立了一系列重要制度,能源供给保障能力全面提升,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实现历史性突破,有力保障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支撑了美丽中国建设。出台能源法,将能源安全新战略指引下的能源改革发展实践经验上升为法律,能够更好地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加快推动国家能源战略和重大决策部署法治化、制度化,不断提升能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能源法将开启能源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的新格局。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统筹发展和安全。在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加快能源转型变革重要关口出台能源法,聚焦能源安全保供、绿色转型、创新引领、市场建设等方面完善法律制度设计、强化制度供给,全方位夯实能源发展和安全的法治根基,着力破除外部复杂环境、国内能源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带来的束缚藩篱,将为能源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保驾护航。

准确把握能源法的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

能源法坚持党对能源发展的全面领导,贯彻新发展理念和总体国家安全观,实施推动能源安全新战略,坚持立足国内、多元保障、节约优先、绿色发展,推动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

深入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夯实能源安全保障制度基础。当前,面对国内外复杂严峻的风险挑战,强化能源安全保障迫在眉睫。能源法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要求,设立一系列能源供应保障制度,发挥煤炭的基础保障和系统调节作用,加大石油、天然气资源勘探开发力度,压实能源供应企业能源服务和保供责任,确保能源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里。针对能源供应不稳定、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加以及极端天气、自然灾害多发频发等带来的挑战,设立能源储备和应急制度,科学合理确定能源储备的种类、规模和方式,建立和完善能源预测预警体系,提升安全风险防范与应急管控能力,切实保障能源安全稳定供给。

深入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确立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制度。我国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是破解能源资源环境约束的必然选择。在能源绿色供给方面,能源法明确支持优先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设立非化石能源目标制度、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制度,推进非化石能源安全可靠有序替代化石能源,同时推进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能源法提出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要求提高电网对可再生能源的接纳、配置和调控能力。在能源绿色消费方面,要求加快构建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体系,完善节能管理和政策措施,设立绿色能源消费促进机制等,引导各方积极参与绿色能源消费,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

深入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民生用能制度保障。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用能需求、提升用能服务质量效率,是能源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能源法坚持民生优先、共享发展,完善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全方位提升能源供给效能,确保用户享有稳定、清洁、可负担的能源供应,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着眼于提升能源普遍服务水平,明确促进农村能源发展,完善城乡供能基础设施,解决好农村地区群众关心的生产生活用能问题,提高农村能源供应能力和服务水平,推动能源发展成果更多更好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深入落实新质生产力发展要求,健全能源科技创新制度。随着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推进,能源技术创新进入前所未有的密集活跃期。能源法明确加强能源科技创新顶层设计和统筹布局,提出建立以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为引领、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能源科技创新体系,推动实现能源科技高水平自立自强。明确国家对能源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科技攻关、集成应用示范、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支持,整合优化创新资源,加大创新制度供给,打造能源转型升级新增长点。

深入落实党中央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决策部署,完善能源市场化发展制度体系。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必须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一方面,能源法确立能源市场公平竞争制度、完善能源价格形成机制,鼓励引导多元主体参与市场,着力破除市场壁垒、解决能源市场体系不完善等问题,推动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能源市场。另一方面,能源法注重加强政府引导与服务,明确能源主管部门职责,完善能源规划制度,加强自然垄断环节监管,构建新型监管机制,为各类经营主体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

加强能源法学习宣传贯彻落实,

为能源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能源行业要认真做好能源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全面提升能源工作的法治化水平。

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要丰富学习方式、创新宣传载体,通过各种形式组织学习能源法及相关制度规定,及时全面掌握精神实质与核心要义。能源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学习能源法,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发挥示范表率作用。要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开展能源普法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浓厚氛围。

加快完善能源法律制度体系。要以能源法为统领,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法、煤炭法、电力法、石油储备条例等法律法规制修订,完善以能源法为统领的能源法律制度体系,进一步增强能源法律制度体系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各级能源主管部门要以能源法施行为契机,统筹推进能源领域法律制度的立改废释工作,及时制定、修订配套制度和政策,确保与能源法律法规有效衔接。

全面推进能源法的贯彻落实。能源行业要认真履行能源法规定的权利义务,把能源法确立的基本原则和重要制度贯穿到工作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各级能源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能源法赋予的职责,严格按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开展工作,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能源改革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能源系统要积极引导全社会履行好绿色用能、节约能源的义务,凝聚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作者为国家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转自《人民日报》)

文章转载自:国家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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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以高水平安全保障新型电力系统高质量发展

近日,《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电力安全治理 以高水平安全保障新型电力系统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公开发布。《意见》提出了推进电力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高水平安全保障新型电力系统高质量发展的系列举措,为支撑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如期实现提供坚强安全保障。

国家能源局电力安全监管司副司长阎秀文表示,近年来,在“双碳”目标驱动下,我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持续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加速构建,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占比不断提升,电力系统的结构和形态正发生深刻变化,其安全稳定运行成为能源保供的重要任务。国家能源局主动应变,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发展和治理,积极推动形成源网荷储各方共建共治共享的电力安全治理体系。

《意见》突出了问题导向。聚焦新型电力系统安全运行面临的难点重点问题,助力转型。针对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抓关键、补短板、强弱项,重点围绕新型电力系统结构发生重大变化、运行机理深刻调整、并网主体海理增多、民生保障要求持续提升等新形势带来的安全治理新挑战,提升源网荷储各环节安全治理能力,助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意见》明确了团结治网的原则。提出要统筹推进电力安全各要素全面治理,完善源网荷储治理力量布局,打造隐患联治、风险联控、安全联创的治理模式,坚持依法治理,构建权责对等、各方共建共治共享的电力安全治理体系,形成政府有关部门和监管机构牵头、源网荷储各主体、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的电力安全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

《意见》体现了改革精神。基于我国电力改革发展和安全治理实践经验,在风险管控、隐患治理、监督管理等方面,做了多方面制度上的探索和工作机制创新,在科技兴安、文化育安等方面也创新提出了系列举措,以远近结合、标本兼治的电力安全治理一揽子措施增强安全治理效能。

《意见》强调了政策的一致性。电力安全治理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的协同,做到一起谋划、一起部署,将电力安全治理贯穿到党和国家工作全局各方面各环节,加强结发展新质生产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落实的支撑,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充足动能。(王轶辰)

(转自《经济日报》)

END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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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丨小新

审核丨闽新促秘书处

来源丨 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国家能源局、经济日报 

11月11日,软通动力公告,持股9.7%的公司股东CEL Bravo由于自身资金安排的原因,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52.9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

截止本公告日,股东张家界市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已累计质押股份5632.0万股,占其持股总数的49.99%,股东张家界市武陵源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已累计质押股份3023.72万股,占其持股总数的99.99%。本次质押后张家界十大股东的累计质押股份占持股比例(占持股比例的计算以公司最新一期财务报表公布的十大股东的持股总数为基准)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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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福建省新能源科技产业促进会)股票配资网站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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